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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5日電)台北地方法院審結味全公司混油案,今天依詐欺取財罪判前味全董事長魏應充4年徒刑。他的委任律師表示,將提起上訴爭清白。 魏應充的委任律師余明賢聽判後受訪,表示對北院判決結果感到遺憾,也無法接受。法官判決的認定,忽略有利於魏應充的各項事證,與事實和證據有很大的差距。他們收到判決書後,將詳閱判決理由,並提出上訴爭取清白,以維護權益。 余明賢表示,相信味全公司員工都是恪遵職守,絕無違法、犯罪,支持味全公司員工上訴,爭取無罪判決。 味全公司被控從民國96年起為降低成本,委由代工的頂新製油向大統長基公司買進摻銅葉綠素的油品,攙偽入味全油品對外販賣;又在大統案爆發後,用不實檢驗報告掩飾。台北地檢署依詐欺取財等罪起訴魏應充、頂新前總經理常梅峰等13人。 同案被告味全公司判處罰金新台幣1550萬元;頂新前總經理常梅峰判處3年10月徒刑;味全前總經理張教華無罪;其餘被告則分處1年10月到5月不等徒刑,全案可上訴。10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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