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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金錢上的困擾的人很多

很多人急用錢卻求助無門 有時候就走上不好的借錢管道..

所以我今天分享了一個合法的借錢管道給大家

http://goo.gl/URy8ZL

鉅亨網新聞中心一、本公司104年6月22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資乙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4年8月14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30175號函核准減資銷除股份,並經經濟部104年11月06日經授商字第10401233350號函核准資本額變更登記,並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4年12月3日臺證上一字第1040024722號函准予備查換股計畫,全面換發新股。二、 茲將本次減資換發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原發行股份總額:普通股384,877,52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848,775,270元整。(二)減少資本總額:本次減少資本新台幣577,316,29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57,731,629股。(三)減資後股份總額:普通股327,145,89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271,458,980元整。(四)減資比率:15%,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850股(即每仟股減少150股);減資後普通股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按面額計算折付現金(已開設保管劃撥帳戶者充作登錄費用不另支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五)新股票上市日:104年12月30日。(六)減資後換發之新股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七)自新股票上市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三、換發之程序及手續:(一)由於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二)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連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之股票換發申請書、原留印鑑及集保存簿等,至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三)未過戶舊股票換發:凡自集中交易市場買進且尚未辦理過戶者請備妥股票、買進報告書、股票領回號碼清單或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乙份、原留印鑑及集保存簿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及換發手續。(四)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櫃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五)換發地點: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八號B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746-3797。(六)緩課股票之處理:若尚有現股未轉讓或放棄緩課者,將依減資比例減除,減除部份將列入當年度所得。若將減資換發新股之緩課股份撥入股東個人集保帳戶,將依面額計算列入股東當年度所得。(七)其它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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